【摘要】 记者4月20日从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获悉,经国家统计局核定,2020年一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66元(全国8561元),同比名义增长0 5%(全国增长0 8%)
记者4月20日从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获悉,经国家统计局核定,2020年一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66元(全国8561元),同比名义增长0.5%(全国增长0.8%)。
一季度,陕西居民收入水平在全国31个省份中居第20位,较上年同期上升一个位次,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低于全国0.3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77元(全国11691元),在全国31个省份中居第20位,位次与上年同期持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7元(全国4641元),在全国31个省份中居第23位,位次与上年同期持平,同比下降1.1%。
一季度,受疫情影响,陕西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602元,同比增加29元,增长0.8%。一季度,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低于城镇1.7个百分点, 城乡收入比为2.67∶1,较上年扩大0.05。
一季度,受疫情影响,陕西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023元,同比名义下降12.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081元,下降16.0%;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875元,下降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