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14日,联想控股宣布,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监督管理局行政监督措施的决定。公司高度重视行政监督措施决定中指出的问题,部署安排下
4月14日,联想控股宣布,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监督管理局行政监督措施的决定。公司高度重视行政监督措施决定中指出的问题,部署安排下一步整改工作,尽快完成整改,并按要求向北京证券监督管理局提交整改报告。目前,公司经营正常、稳定,债券按期全额支付利息。微阅读网了解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于4月7日发布决定,责令联想控股有限公司改正行政监管措施。2021年9月8日至9月18日,北京证监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不及时,临时报告披露不及时,个别子公司股权质押未在相关募集说明书和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在香港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时间早于国内证券交易所公司年度债券报告的发布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计划收购卢森堡国际银行股权的披露时间晚于香港证券交易所披露时间。此外,公司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交易的定义不够明确,非经营性交易占用或资金贷款披露不准确。
同时,北京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2022年3月31日,公司在香港证券交易所发布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度业绩公告》,但该信息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同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