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恶意注册商标将被列为失信行为

2022-01-27 21: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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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1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今天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恶意注册商标列为不可信行为。  

  1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今天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恶意注册商标列为不可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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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例》指出,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将下列行为列为不可信行为:

  (一)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二)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从事专利、商标代理、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的行为;

  (四)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申请行政确认;

  (五)适用信用承诺被认定为虚假承诺或未履行承诺的行为;

  (六)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

  (七)其他列入知识产权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的具体规定,应当认定为不可信行为。

  据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失信主体实施以下管理措施:

  (一)严格审批财政资金项目申请;

  (二)严格审批专利、商标相关费用减缴、优先审查等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

  (三)取消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估资格;

  (四)取消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申报资格,取消中国专利奖等奖项申报资格;

  (五)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率,依法严格监管;

  (六)信用承诺制度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