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胜天成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违规收警示函

2022-03-29 16: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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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华胜天成信披违规收警示函 时隔4年披露IBM终止向公司供货

  3月29日(记者叶浅胡静玲)今天,华盛天成(600410)宣布,公司最近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华盛天成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的决定。经调查,华盛天成未及时披露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IBM)终止供应。

  根据公告,2014年3月,华盛天成披露与IBM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于同年4月披露双方成立合资企业销售IBM服务器。2017年9月,IBM及其相关公司终止向华盛天成供应。直到2021年9月,华盛天成才在相关诉讼公告中披露终止供应,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问题。

  华盛天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40号,以下简称《信用披露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根据《信用披露办法》第三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华盛天成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伟航、时任董事会秘书张月英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2021年9月10日,华盛天成宣布,该公司分别向纽约联邦法院和州法院提出投诉,要求IBM侵犯商业秘密,赔偿损失。

  华盛天成表示,2015年3月,公司与IBM签署了软件许可协议,IBM授权公司有偿使用相应的软件源代码;随后,IBM与华盛天成竞争对手成立合资企业,暂停向华盛天成供应。同时,在授权华盛天成使用IBM相应软件源代码开源后,华盛天成一直在与IBM进行业务沟通,寻求问题解决方案。虽然IBM在此过程中提出了赔偿意向,但华盛天成决定提起诉讼和仲裁,并于2021年披露相关事项,因为方案细节尚未解决。

  今天,华盛天成还披露了该公司的上述诉讼进展。华盛天成表示,今年3月21日,纽约南区联邦法院举行了法庭听证会。法官听取了原告和被告律师关于驳回动议的要点的声明。在驳回被告驳回动议的一些要点的同时,法官也同意了被告驳回动议的一些要点。法官同意华盛天成修改诉状的请求,并同意华盛天成可以在今年4月4日前修改诉状。此外,纽约韦斯特切斯特郡高等法院批准了被告的驳回动议,华盛天成可以在今年4月23日前提出上诉。

  华盛天成表示,该公司将依法修改并提出上诉。上述案件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仍不确定,最终实际影响以公司诉讼及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